必一体育:去年21万起!电动自行车为何频频“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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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在丰台区家中北侧卧室桌上,给其绿能牌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锂电池充电,4月7日4时许,,火势产生大量浓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119调度指挥中心先后调派6辆消防车、30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

  5时15分明火熄灭,此次火灾起火位置为北侧卧室和楼道配电箱,燃烧物为床铺、衣柜。灭火后,消防救援人员从周某家中和楼道内救援出被害人郭某(女,殁年88岁)、黄某(女,殁年52岁)、陈某某。

  据北京日报消息,被告人周某居住在一栋六层居民楼的一层,距离其家不过10米远就有室外充电车棚。郭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亲属,黄某、陈某某为居住在六层的一对夫妻,火灾发生时,二人下楼试图逃生。

  郭某、黄某两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陈某某经诊断为吸入性损伤(重度)、全身多处烧伤、一氧化碳中毒、代谢性酸中毒合并呼吸性酸中毒等。

  经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火灾事故认定,本次事故起火系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被告人周某案发后主动求助他人报火警,并在现场被丰台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民警传唤到案,到案以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法律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郭某法定代理人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周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所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车主个人、小区物业、电动车厂商,究竟谁该担责?一起来看几起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2024年2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一高层住宅小区27楼起火。经查,火灾为该层住户私自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拎回家中充电时突发故障所致。

  通州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因过失引发火灾的当事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22年10月20日,天津市和平区康定路8号突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查,居民李某文违规在该场所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充电过程中,电瓶发生故障导致热失控引燃自身及附近可燃物,致使火势扩大蔓延。

  2021年10月28日,浙江省安吉县城某小区一层楼梯间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居民徐某和朱某,使用物业公司管理的插线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电气线路故障,引燃两车,随后又引燃周边胡某使用旁边弱电箱插电板充电的电动车,三辆电动车着火,从而引发火灾,造成4人受伤。监控视频显示,朱某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推至楼梯间内充电,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路过现场未予制止。

  法院判决各被告赔偿4名受伤人员的人身损害、家庭财产损失共200余万元。其中,小区物业公司和徐某各承担30%的责任,陈某和朱某共同承担30%,胡某承担10%。

  2021年8月21日19时许,老邹(化名)将其私自改装了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其租住的长沙市天心区某宿舍旁的楼道内,从出租房内连接插线板,并将充电线拉到楼道内对电动车进行充电,随后其回到租住房内休息。当日23时许,该电动车因充电发生故障引起火灾,致3人死亡。

  这些案例说明,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除了应承担违反法规层面导致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侵权责任外,可能还会因触犯刑法而承担刑事责任。

  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过失引起火灾的;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员遇难;

  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较2022年上升17.4%。

  电气故障包括车身线路故障、充电器及其线路故障和蓄电池电气故障。电动自行车连接线路如老化、松动,会导致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产生的高温容易引燃车辆的鞍座及装饰性塑料材料。

  二手电池、改装电池、超期服役电池等在充电时易发生“热失控”,在燃烧爆炸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2022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显示,电动自行车电池抽查不合格率为22%;202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广东、上海、山东等15个省份171家销售单位抽查电动自行车229批次产品,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7批次产品充电器与蓄电池不合格。

  电池质量缺陷背后的是大量资质不全的小作坊、小工厂肆意涌入市场,他们擅自回收拆解旧的锂电池,通过粗制滥造来牟取暴利。这些劣质伪冒产品,从源头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8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电池电压等做出明确规定。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外卖、快递等行业普遍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配送工具,为追求续航更长、载重更大,非法改装现象屡见不鲜。因面广量大、违法成本低,监管部门规范治理效果有限。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少小区都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或标语,采取多种措施禁止携带电瓶入户充电或电动车上楼。

  不过,记者走访一些小区后发现,违规现象仍然不少。这固然和人们安全意识薄弱和抱有侥幸心理有关,但更核心的原因是,小区缺乏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或者公共停车位、充电桩不足。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空间本来就有限,基础设施又陈旧老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愈发凸显。

  面对日益严峻的电动车火灾高发态势和电动车产业暴露出的沉疴积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要注重系统治理,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要注重疏堵结合,完善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我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将出台。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完成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按照项目计划,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发布。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这将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欣喜地看见一些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拿出了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以苏州为例,当地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停放、充电、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主体法定职责要求。同时,在有条件的小区配套完善人防技防措施,配置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装置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在北京丰台区,当地消防部门正积极推动辖区街道和物业单位,在本社区加装智能梯控系统。该系统借助在电梯箱内安装的智能摄像头,以“算法识别+声光报警”的方式,精准管控电动自行车和电池“乘梯上楼”。

  在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北京市还计划在已建成的95万个公共充电接口的基础上,于2024年再新建20万个,解决车主充电难问题。

  不擅自改装修理,改装、修理电动车(如加装音响、照明灯改装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烟雾报警器全称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当探测到火灾的发生,它会迅速联动火灾报警控制柜,自动发出警报声响,从而引起人们的注意,迅速逃生和扑救火灾,避免人员伤亡和火势蔓延。尤其建议有独居老人和幼儿的家庭安装此报警器。

  电动自行车起火后,30秒内毒烟可覆盖整个房间和楼道,极易引发伤亡事故。来看看入户充电的电动车如何在短时间内燃烧殆尽。

  在“黄金30秒”内,如果发现火势尚在可控范围内,应迅速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切记严禁用水基灭火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灭火处理,否则极易发生触电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