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了统一技术标准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近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安装等责任和要求,为加装电梯提供技术保障。

  近年来,为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提升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解决居民“上下楼”困难,我市不少住宅都加装了电梯。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导则》,旨在推动各方主体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建立“全局意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涉及建筑、结构、消防、电气等专业领域,且既有住宅建造年份跨度大,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差异明显,特别是建造年代较早的住宅设计标准较低,要通过规范标准流程,以确保电梯加装与既有住宅安全。为此,《导则》重点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现行技术标准与加装电梯的适用、衔接问题;加装电梯与原建筑结构关系处理问题;综合评估加装电梯对房屋安全、消防等影响,明确设计、施工、验收及安装等责任和要求。

  《导则》围绕设计要点、施工、验收等重点环节,统一技术标准,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过程管理,减少工作程序,降低建设成本。比如明确加装电梯的位置,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连廊窗户设计等;加装电梯前,应搜集既有住宅工程资料,查阅工程图纸及地勘报告,并对结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体结构施工前,应核查新增设计图纸中关于既有住宅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安装等相关单位,对井道的建设、电梯安装质量分段进行竣工验收。

  《导则》自2023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适用于黄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五层及以上、十二层及以下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不含地下室部分),大冶、阳新可参照执行。(记者 廖巍巍 通讯员 胡琼)